(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企查查APP显示,近日,南通市通州区金新家芒饮品店(七分甜一门店)因生产经营国家禁止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行为及其从属,被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万元。
具体违法事实为,由于当天当事人做单区的热水机损坏,店内制作饮品取用热水均使用备料区的热水机。当天王某将消毒片放入了备料区的热水壶中,并兑入热水,将该热水壶放在了备料区的台面上。另一营业员顾某某将该热水壶中的消毒液,倒入一个已配好料的“芒椰小丸子”饮品杯,并将该饮品杯进行封口、打包。当事人使用消毒水制售的“芒椰小丸子”的售价为19元/杯,消费者实付14元,共销售一杯,违法所得为14元。当事人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奶茶,该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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