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张静律师解答:这个是没办法的,无法举证证明。实践中本律师经常遇到加盟商说产品价格远高于市场价格,比如公司发了3万元的货来,市场价格仅1万元,问能否要求按1万元主张货物价值。这个是不行的,因为产品的市场价值是飘忽不定的,看起来一样的产品价格相差10倍都是正常的,这是纯粹的商业因素,法官无法把握,所以法官都是按照订货单上的价格来核定货物价值的。如下面这个案件,加盟商主张货物价值远超市场价值,法院就不支持。
判决书节选:
此外,关于货物的单价问题,因杨某未就双方已约定具体的货物单价或新某公司供货价明显高于市场价值等问题进行举证,在新某公司已出具配货单的情况下,也并未要求新某公司先行发放送货单以确定货物价值,在取得新某公司的送货单后也仅对数量问题进行核对。综上,对新某公司依据《新某(送货单)》向杨某提供了70000元的货物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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