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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款游戏代练App因构成不正当竞争、破坏未成年人“防沉迷”机制,遭到起诉并被判赔人民币98.5万元。上海浦东法院除了支持原告所提出的代练损害游戏利益是不正当竞争诉求外,还提到了代练对未成年人“防沉迷”机制所带来的损害。据悉,这是全国首例基于未成年人“防沉迷”的商业代练行为作出的案件判决。
伴随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近年来一些游戏商滋生了不正当竞争的歪念,甚至忘却社会责任,将非法牟利的魔手伸向未成年人“防沉迷”系统,致使国家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游的种种努力付诸东流。上海浦东法院宣判的这起全国首例损害未成年人“防沉迷”机制不正当竞争案,不仅向游戏商敲响了反不正当竞争的警钟,也释放了严惩损害未成年人“防沉迷”机制的强烈警示信号。这对进一步净化游戏竞争环境,以司法个案威慑推动未成年人“防沉迷”机制的落地,都大有裨益。
为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游,2022年8月30日,国家新闻出版署重磅发布“史上最严游戏禁令”,要求游戏商只能在周五、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的20时至21时为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然而,面对禁令,部分游戏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通过上线代练App的方式,让未成年人轻易获取成年人游戏的账号,导致未成年人“防沉迷”机制形同虚设。如何遏制这种既涉嫌扰乱市场秩序又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正当竞争,给司法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
令人欣慰的是,法院在审理这起损害未成年人“防沉迷”机制的不正当竞争案件中,不但对被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开出了98.5万元的高额罚单,还认定其不正当竞争行为构成了对未成年人“防沉迷”机制的损害,并据此发出诉前禁令,责令其立即停止代练App运行,防止未成年人继续获得成年人游戏账号。如此不仅为今后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样本,也有助于惩治罔顾未成年人游戏禁令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部分游戏商不遵守公平竞争市场法则,将非法牟利的眼光瞄准未成年人“防沉迷”机制,除了社会责任的缺失外,也与司法个案的威慑未能形成常态相关。司法实践中,虽然不少游戏商上线代练App非法牟利的行为最终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但由于原告没有提出追究被告社会责任的诉求,司法机关囿于“不告不理”职能定位的掣肘,一般不主动从促进未成年人“防沉迷”机制落地的角度另开罚单。由此导致该类个案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多见,无形中让上线代练App开展不正当竞争的游戏商,产生了自身不正当竞争行为没有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错觉,致使其更加热衷于通过绕开未成年人“防沉迷”机制而非法牟利。
不让未成年人“防沉迷”机制悬空,须臾离不开司法个案的警示威慑。毕竟,与抽象的法律条文相比,个案判决所释放的警示威慑“涟漪效应”,更能让有不正当竞争歪念的游戏商心生不重蹈覆辙的戒惧,主动把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作为至上经营理念。
全国首例损害未成年人“防沉迷”机制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公开宣判,开启了用司法个案威慑推动未成年人“防沉迷”机制落地的先河。司法机关应再接再厉,常态释放个案的警示正能量,让未成年人“防沉迷”机制不容破坏的法治共识更加深入人心
(北京青年报,作者张智全)